Monday, May 23, 2011

2011年常年报告书

2011年常年报告书(内附第十五届第三次常年团员大会暨理事改选议程,以及提名表格)

Monday, October 19, 2009

雪隆福青数多酷比赛



雪兰莪暨吉隆坡福建会馆青年团(简称:雪隆福青)订于2009年11月22日(星期日)上午十时正,在雪隆福建会馆礼堂举行《雪隆福青数多酷比赛》

比赛将分2回合进行。第1回合,参赛者必须回答3道题,所有题目答案正确并最快完成的首30位参赛者将晋级第2回合比赛。

2回合,参赛者必须回答3道题,无时间限制,将从30位参赛者中挑选出冠军,亚军,季军及优秀者,所有题目答案正确并最快完成者获胜。主办单位准备了丰富奖金及礼品待优胜者领取。

此项比赛公开于所有马来西亚公民参加,名额有限,有意者报名从速。报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8/11/2009

工委会主席黄和来表示为推广《数多酷》(SODOKU)文化,希望透过训练大家的逻辑及推理能力,以提升智力,意志力,集中力及领悟力,特主办是项活动,。欲知更多详情,可致电联络秘书处:雪兰莪暨吉隆坡福建会馆青年团 TEL:03-2078 3530/3531

Tuesday, May 12, 2009

联署文告

由于警方在48小时届满后仍拒绝释放维护独立自由撰稿人联盟主席暨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副主席黄进发,多名社运、学运人士于昨晚(5月7日)在吉隆坡十五碑警局外举行烛光会。结果,警方在晚上9时25分的首轮逮捕行动中逮捕了14人,包括隆雪华青团长吴仲顺;在晚上11时45分左右,警察再度驱散人群,并且逮捕了五名律师和《公正报》主编刘德豪。

针对吉隆坡十五碑警方不但没有尊重前往声援黄进发的朋友,反而滥权大肆逮捕他们,我们深表不满。

我们严厉谴责警方逮捕请愿的人士。警方此举已经严重侵犯基本人权,也违反了我国联邦宪法所注明允许的集会自由。 我们认为政府和警方必须尊重黄进发的言论自由,同样的公众的集会自由也用该受到保障。

我们一直认为政府与警方应该严格遵守《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宣言和公约注明所有公民个人都应享有的权利和基本自由,包括:不受任意逮捕、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及结社和集会的自由。

我们促请政府和警方马上取消任何提控并释放黄进发以及昨晚被逮捕的20名人士。我们也呼吁我国广大民众声援黄进发和被逮捕的良心人士,并继续坚持黄进发的呼吁——解散霹雳州议会,还政于民。

其他文告请阅读: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n/9702.html

Thursday, May 7, 2009

32党团:高压噤声违民意,坚持黑衣行动声援黄进发

【本刊记者撰述】32个党团今天发表连署声明,严厉谴责警方昨晚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逮捕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成员黄进发;他们认为这个高压噤声手段背离新首相纳吉要聆听民意的誓言,警方应立即释放黄进发,展现政府接纳民意的诚意。

这份连署声明说,警方以此箝制民意,镇压社会多元异议力量,有违首相纳吉欲打造“全民马来西亚”的愿景,更绝非民主的举动。
“我们呼吁全国人民响应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的呼吁,坚持5月7日全国黑衣行动,延续黄进发的理想与斗志,堂堂正正执行公民表达异议的权利。”
黄进发(右图)是活跃的社会成员,现任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主席及民权委员会副主席,长期关注政治社会动态,致力于民主人权志业。
黄进发最近连同非政府组织伙伴发动全民穿黑衣运动,嘲讽首相纳吉新政乃是“一个黑色的马来西亚”(1BlackMalaysia),批评国阵罔顾民意策动霹州夺权,只不过行使宪赋言论自由与结社自由权,是合情合理的公民异议手段。
黄进发昨天上午出席了净选盟号召国人在本周四(5月7日)霹雳州议会复会当天穿黑衣,抗议首相兼巫统主席纳吉策动霹雳州政变及哀悼民主之死的记者会;晚上八时左右遭警方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第4(1)条款的散播煽动性言论的罪名逮捕,并把他带到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商业罪案调查组。【点击:警方以煽动罪逮捕黄进发 不让律师援助开快车载走】
遗留威权时代的幽灵
这 份连署声明是由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隆雪华堂青年团及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动员,参与连署的另外29个团体包括林连玉基金公民社会促进委员会、人民公正 党青年团、马来西亚社会主义党、隆雪华堂社经委员会、民主行动党社会主义青年团、雪隆理华同学会、人民之声、马大新青年协会、博大前进阵线、雪隆兴安会馆 青年团、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学运)及马来亚大学华文学会等。
连署声明说,纳吉领导的国阵集团如果连温和理性的民间意见都要压制,就表明当政者根本毫无雅量接受民意批评,诉诸种种强权手段只不过意在巩固执政权势与利益。
“去年3月8日‘政治海啸’之后,我国仍然遗留威权时代的幽灵,尤其在国家机器面对社会运动打压的动作上,不但没有退却,反而处处逼近。当权者继续执意使用早已备受抨击及过时的煽动法令,将进一步限缩国人表达意见的自由空间,也正好彰显其已成为法治进步的绊脚石。”
这些连署党团认为,《1948年煽动法令》如同《1960年内安法令》,都是当权者用以封锁民意及打压言论自由的恶法。我们呼吁各界人士及有良知的人民代议士发出正义之声,一同要求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内安法令》等恶法,矢志捍卫基本公民人权。
由于时间有限,动员单位先公布首批联署团体,欢迎各界团体继续参与连署,可致函隆雪华堂秘书处(电邮:info@scah.org.my

29个连署党团完整名单

1. 沙戥新村学校校友会青年团
2. 雪隆理华同学会
3. 《视角》人文思想社会电子评刊编委会
4. 马六甲中华大会堂青年团
5. 森美兰中华大会堂青年团
6. 人民之声
7. 马大新青年协会
8. 博大前进阵线
9. 雪隆兴安会馆青年团
10.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学运)
11.马来亚大学华文学会
12.工大华裔生理事会(工华)
13.隆雪惠安泉港公会青年团
14.雪隆福建会馆青年团
15.全国大专联谊会(全联)
16.北方大学华文学会
17.林连玉基金公民社会促进委员会
18.人民公正党青年团
19.马来西亚社会主义党
20.隆雪华堂社经委员会
21.民主行动党社会主义青年团
22.新纪元学院学生会
23.霹雳大专青年社
24.美罗河婆同乡会筹委会
25.美罗农民协会
26.美罗新村居民协会
27.动力青年
28.小绿洲图书馆
29. 雪隆南安会馆青年团

Tuesday, April 21, 2009

2009年中学华语辩论赛辩论细则

2009年中学华语辩论赛
辩论细则


(一) 宗旨
1. 启发中学生学习华语的兴趣
2. 提供中学生磨炼辩才的机会
3. 加强全国中学生针对辩论领域的交流
4. 提升中学生对时事与社会的认识与关怀
5. 建立年轻人认识和参与乡团活动的渠道

(二) 比赛方式
初赛圈 - 全国共划分为十三个赛区进行区内比赛:
-吉打与玻璃市(简称吉玻)
-槟城
-霹雳
-吉隆坡联邦直辖区
-雪兰莪
-森美兰
-马六甲
-柔佛
-彭亨
-丁加奴(登嘉搂)
-吉兰丹
-沙巴与纳闽联邦直辖区(简称沙巴)
-砂劳越

(三) 辩论员资格

辩论员资格规定如下:

1. 队伍:只限马来西亚国内各合法中学以各自名义派队参加。
2. 领队:初赛圈阶段由有关学校带队老师指定一人担任,晋入复赛(州际或赛区淘汰赛)以后与代表属团负责人共同担任。
3. 辩论员:每队需有6人,每场由4位代表上阵。辩论员必须是该参赛学校在籍学生(国中预备班至中六、独中初中一至高中三)。
4. 如有因完成考试暂时离校但等待回校继续学业者可获豁免上述规定,惟必须于报名时事先申请,由初赛圈区主办属团转交赛程小组寻求批准。

(四) 辩论赛制比赛规则
1. 各场辩题由主办当局拟定。

2.各校领队为代表对外发言人,有权以代表队立场作任何议讨决定。

3.每场比赛,各队将派出1位现场指导的教练及4位上场竞赛的辩手,依序排位

为一辩、二辩、三辩及四辩,另加2位候补可在不同场次轮番上阵。

4.各队可自行决定每场比赛之排阵,唯名单须在开赛前30分钟交予主办当局。

5.各校可派出最多三支队伍参赛。

6.各队须遵守抽签决定,即使抽签决定是两支同校队伍互相对垒也必须遵守。

7.所有辩题将于抽签当天公布。惟有晋圈者才知道本身队伍接下来赛事所获得的辩题。

8.进入半决赛及决赛的队伍,只有在比赛当天才知道本身属于辩题正方或反方的立场。

9.辩题由主办当局拟定,辩题公布后参赛队伍不得随意要求删改。



(五)比赛进行程序

1.立论环节 :正方一辩首先发言,接由反方一辩发言,时间各为4分钟。
2.盘问环节 :反方二辩首先盘问正方一辩,接由正方二辩盘问反方一辩。盘问 时间总时为2分钟,随后由反方二辩率先进行驳论,再回正方二 辩驳论,时间同为2分钟。(敬请参阅盘问与驳论规则)
3.攻辩环节 :双方三辩同时进行,各持2分钟对辩时间,随后先由正方三辩进 行小结,再到反方三辩小结,时间各为2分钟。(敬请参阅攻辩 规则)
4.自由辩论 :4位辩手交替发言,各队总时为5分钟。(敬请参考自由辩论规 则)
5.结辩环节 :反方四辩先行总结,在交由正方四辩最后发言,时间各为4分钟
6.中场提示 :每队只限行使1次的中休权,任何辩手发言停止后均可提出,每 次喊停双方将共享讨论时间1分钟。(敬请参阅中场提示规则)
7.评审退席 :赛会评审退席商讨赛果。(敬请参阅赛果平决程序)
8.发问环节 :大会公开予双方智囊团与现场观众进行交流,建议发言时间不超 过30秒,辩手回答时间不超过1分钟。(敬请参阅发问环节建 议)

**每位辩手在限定发言时间剩下30秒时,大会将以1声铃响提示,发言时间完 毕时,则以2声铃响提示,辩手则需立即停止发言。

序号

程序

时间

备注

1

2

立论:正一发言

立论:反一发言

4分钟

4分钟

立论需求清晰有序,避免多重复杂逻辑。

3

4

盘问:反二提问正一

盘问:正二提问反一

2分钟

2分钟

盘问方只能针对对方立论提问,答辩方只能回答不能反问;而盘问方则有权终止任何离题的言论。

5

6

驳论:反二发言

驳论:正二发言

2分钟

2分钟

针对双方盘问论点进行反驳,或继续延伸未完成之立论工作。

7

攻辩:正三对反三

2分钟

11对辩形式进行,反方将享有对话之优先发言权。

8

9

小结:正三发言

小结:反三发言

2分钟

2分钟

针对盘问、驳论与对辩环节的交锋,进行已方观点的初步结论。

10

自由辩论

5分钟

正方优先发动,随后交替发言。

11

总结:反四

4分钟

针对整场比赛进行总结陈词,

12

总结:正四

4分钟

不鼓励背诵事先拟好的稿件。


**总时间为42分钟。
**双方用时剩余30秒将响铃1次以示提醒,时间结束将响铃两次,需立即终止 发言。
**教练如要进行中场提示,比先向主席出示“正/反方牌子”型手势,辩手发言完毕后方可进行。

9.辩手之言论不应涉及任何政治、宗教、种族等类中,未经证实或具挑衅性之敏 感课题。
10.辩手之言论只针对辩论课题,不可向对方辩手作出任何人身攻击。
11.辩手不应宣读赛前所拟好的稿件,比赛进行时不得参考或展示预先准备好的 图表、大字报、杂志或书籍等相关资料。
12.辩手无权中断任何人之发言,唯盘问手除外。
13.辩手须着整齐服饰,校服或校队制服均可。
14.此乃华语辩论比赛,除特有学术名词或非必要时,不鼓励辩采用其他语言。
15.参赛队伍在比赛开始前30分钟抵达赛场报到,否则一律视作弃权论。
16.比赛评分标准:

辩手

评分标准明细

得分


个人评分


一辩

立论(30)+答辩(20)+语言技巧(10)+仪态风度(10)

70

二辩

驳论(30)+盘问(20)+语言技巧(10)+仪态风度(10)

70

三辩

小结(30)+对辩(20)+语言技巧(10)+仪态风度(10)

70

四辩

总结(50)+语言技巧(10)+仪态风度(10)

70


团体评分



自由辩论(每人25X 4

100


整体内容组织架构

40


团体配合与合作精神

30


总得分

450


17.盘问与驳论规则
· 新赛制首度采用“法庭式”盘问,即1对1审问质询。
· 盘问方只能针对对方的立论进行内容、逻辑、数据等的查验及检证,不能提出预设问题或进行本身还未完成的立论工作,否则视为“技术犯规”。
· 答辩方只能作答不能反问,而盘问方有权中止答辩方任何不切题之回复。
· 盘问精神倡导直接交锋,不鼓励盘问方滥用答辩中止权,辩手应以达成共识、引导回复为盘问工作之目标,过分剥夺他人发言权立者,均失风度得分。
· 驳论为辩手驳斥盘问环节的初步总结,需针对双方首度交锋以后的内容与架构进行反驳,亦能应用推翻立论之技巧延伸未完成之立论工作,唯评审将以临场发挥的表现为优先考量的评分标准。

18.攻辩规则
· 反方三辩优先发言,发动攻势。
· 双方以交替形式轮流发言,辩手无权中止对方未完成之言论。
· 双方计时分开进行,一方发言时间完毕以后,另一方可继续发表言论,直到剩余时间用完为止。 · 攻辩属对话环节,不设任何攻守界限,可自由问答。

19.自由辩论规则
· 在自由辩论时间里,每位辩论员的发言秩序、时间和次数都不受限制、但是整队的发言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 自由辩论开始时,正方任何一位代表起立发言。在他们结束发言后,反方任何一位代表应即刻发言。双方依此程序轮流发言,直到双方时间用完为止。
· 两队计时员将分别为两队计时。当一方代表发言完毕,另一方的计时立 刻开始。
· 当一队发言时间只剩下30秒时,计时员将以一声铃响提示。两声铃响 代表时间已到,辩论员需立刻停止发言。
· 如有一队发言时间已经用完,而另一队发言时间已完,而另一队还有时间,那么该队的一名或多名代表可继续发言,直到时间用完为止。

20.中场提示规则
· 双方教练各有1次中场喊停的权力,以提供辩手们临场应对的指导。
· 教练欲提出中场提示要求时,必先向大会主席出示“正/反方牌子”型手势,待当时发言之辩手陈述完毕以后方可进行,教练无权中止任何言论。
· 每次行使中休权时,双方将共享1分钟的讨论言论。
· 教练可在比赛中任何环节行使中休权,唯自由辩论进行过程中除外。

21.赛果评决程序
· 评审团需在比赛进行时纪录双方表现重点,以作为评分参考。
· 比赛结束后,评审需把评分表填妥并交由计分员进行总分计算,再由竞赛小组代表带领评审团退席以进行评审会议。
· 评审会议将由大会竞赛小组成员主持,除了评审团与指定执行人员以外,其他人等一律不被允许进入会议室参与赛果的讨论。
· 评审团在评分表上所列的分数只供参考,不直接影响比赛投票结果。
· 赛果议决采用两轮投票制。第一轮采用不记名投票,评审可自行选择心目中的优胜队伍,若投票结果成绝对数即5比0或4比1,表示赛果敲定无需进行第二轮投票,评审可直接讨论赛况,决出讲评重点。
· 第一轮投票结果若成边缘派票数即3比2,主持人将邀请少数评判表明立场并阐明投选理由,经由各评审团成员一番讨论以后,将进行第二轮的记名投票,以决出最后赛果,最佳辩手的评决程序一般相同。
· 评审应针对队伍现场表现作为评定标准,不议个人对辩题的主观想法而影响判决。
· 评审若对辩手所提出之言论或数据有所质疑,有权要求双方辩手出示证明如引述的书籍、杂志、统计报告等,以进行审查与核对。
· 评审会议结束后,众评判可商议提选一位主评,综合评审团意见并代表发言陈述评审团对比赛进行的评语,或者众评判可分别点评;评述中,众评判将客观分析双方内容上的缺失并检讨辩手们的表现,同时提出双方可改进的重点与交待影响评决的重要因素。
· 评审会议的裁决为最后的决定,任何有关评决的质问一律不受理会。

22.发问环节建议
· 智囊团或现场观众可发表个人观点,或直接向参赛队伍提出问题,唯须对自身言论负责,建议发问时间不超过30秒。
· 建议辩手回答时间不超过1分钟,队伍成员可轮替补充。
· 发言者敬请先行自我介绍,并表明发问题目的回答持方,唯发问者无权指定任何辩手进行回答。 · 如有必要时,大会主席有权制止或拒绝任何敏感性的问题。
· 发问环节属不计分项目,鼓励辩手畅所欲言,以达致自由交流的真正目的。

23. 竞赛期间若有任何争议或投诉,各队须通过领队向竞赛小组提出,筹委会拥 有最后的裁决权,之后的上诉恕不受理。 24. 本细则若有任何未尽完善之处,主办当局有权随时增删之。

Tuesday, February 24, 2009

马来西亚人民对于议会民主和君主立宪的立场

马来西亚人民对于议会民主和君主立宪的立场

我们,签署这文告的大马的公民社会团体,欲借此声明表达我们对霹雳州宪政危机最深切的关注。那些跳巢的民选议员和使用非法途径解散民主选出的政府的举动,已经严重侵蚀我国的议会民主和君主立宪制度。

我们认为唯有坚持以下的原则和实践,才是良好的议会民主和君主立宪制度。

1. 选民是唯一能够决定,在州议会或国会中代表他们的政党。如果一个民选的议员要从他或她的政党中辞职,选民应该有机会重新表达他们的委托。这可以透过要求选 举的规定,例如在加拿大,只要有40%的上届合法选民联名签署提出要求,就可以重新选举。选民在该选举中可以投两张票。如果第一张票,有超过50%的选民 认为"可以撤换"该议员;那在第二张选票中得票最高的候选人,就会被宣布成为当选的议员。另一方面,目前在《联邦宪法》中,禁止辞职的议员在五年内不得重 新参选的条文,也应该被废除。

2. 要撤换民选政府的唯一途径,就是在国会或州议会中进行不信任动议的辩论和投票。无论是统治者会面的结果或者任何宣誓书,是不能取代正式的不信任动议投票。 如果执政政府的一项重要议案在议会中被否决了,它也具有如投不信任票类似的效果,议长应该允许内阁(行政权)进行信任动议的辩论和投票。

3. 当执政政府被投不信任动议获得通过后,或信任动议不被通过后,要解散国会或州议会时,统治者在一般的情况先是不会不御准,除非是有强而有理的理由。在议会 民主的逻辑下,立法权用不信任动议来检验行政权,而行政则会通过重新选举寻求委托,制衡立法权的决定。皇室或统治者任意的不御准解散州议会,将会破坏三权 分立的制度。苏丹阿兹兰莎曾表示,"在正常的情况下,最高元首是不会拒绝御准解散国会的要求。他的角色是中立的。"

谨以上述的原则,我们认为在霹雳州:

1. 既然没有在霹雳州议会中,通过不信任动议;那么拿督斯里尼查和他的行政议员,依然是唯一的合法政府。

2. 越权委任的第二任州政府,和动用警察及其他州机构来保护这非法的州政府,是严重破坏了霹雳州的议会民主和君主立宪制度

3. 解散霹雳州州议会和进行选举,是唯一可以让霹雳州走出宪法危机、符合民主和通情达理的方法。

我们呼吁所有的马来西亚人支持以上的声明,以捍卫议会民主和君主立宪制。无论在政治精英和普罗大众之间,我们必须同心合力维护这议会民主和君主立宪制的精神。还政于民和符合宪法原则,是唯一保障政治稳定的方法和要专注处理逼近的经济衰退的政治意愿。

联署名单如下:(截至2月25日下午1时)

1. Academic of Tamil Study
2. Alaigal
3. All Women’s Action Society (AWAM)
4. Center for Orang Asli Concerns (COAC)
5. Centre for Independent Journalism (CIJ)
6. CHILD Malaysia
7. Citizen Think Tank
8. Civil Rights Committee of the Kuala Lumpur and Selangor Chinese Assembly Hall (KLSCAH - CRC)
9. Civil Society Initiative (CSI)
10. Club Bell Belia Tamil
11. Coaliation Against Water Privatisation (CAWP)
12. Community Development Centre (CDC)
13. Federation of Indian NGOs
14. Gabungan Anak Muda & pelajar, JERIT
15. Gabungan Mahasiswa Islam Se-malaysia 全国回教学生联盟(GAMIS)
16. Gabungan Pekerja Kilang & Kesatuan Beranang
17. Gabungan Pekerja Kilang dan Kesatuan, JERIT
18. Gabungan Pekerja Kilang, Perak
19. Gabungan Peneroka Bandar & Perumahan, JERIT
20. Gabungan Rakyat Membantah US-Malaysia FTA
21. Gerakan Mahasiswa Maju NEC 新纪元前进阵线
22. Gerakan Mahasiswa Maju UPM 博大前进阵线
23. Gerakan Mahasiswa Maju USM 理大前进阵线
24. Gerakan Mahasiswa Maju UUM 北大前进阵线
25. Gerakan Mahasiswa Mansuhkan AUKU 废除大专法令联盟(GMMA)
26. Groups of Concern Citizen
27. Hindu Youth Organiszation
28. Jaringan Rakyat Tertindas (JERIT)
29. Kesatuan Mahasiswa NEC 新纪元学生会
30. Kumpulan Aktivis Mahasiswa Independent UKM (KAMI) 国大独立大专学运组织
31. Letchumi Pooja Thiana Mandram
32. 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33. Malaysia Youth and Students Democratic Movement (DEMA)
34. Melaka Chinese Assembly Hall Youth Section
35. Monitoring Sustainability of Globalisation (MSN)
36. Penang Watch
37. Persatuan Bahasa Cina UUM 北大华文学会
38. Persatuan Bahasa Tiong Hua USM 理大华文学会
39. Persatuan I-Ching Malaysia
40. Persatuan Kesedaran Komuniti Selangor (EMPOWER)
41. Persatuan Komunikasi Masyarakat (KOMAS)
42. Persatuan Masyarakat Selangor dan Wilayah Persekutuan (PERMAS)
43. Persatuan Sahabat Wanita, Selangor (PSWS)
44. Persatuan Semparuthi
45. Persatuan Siswazah Lihua, Kuala Lumpur dan Selangor
46. Persatuan Teo Chew Selangor & Kuala Lumpur – Youth Section
47. Persatuan Thiruvalluvar Mandram Port Klang
48. Pertubuhan Jamaah Islah Malaysia (JIM)
49. Pro-Mahasiswa National 全国亲学生阵线(PMN)
50. Save Our Selves (SOS) Penang
51. Save Valley of Hope Solidarity Group
52. Selangor & F.T. Shing An Association Youth Section
53. Selangor Hokkien Association Youth Section
54. Selangor Malaysian Indian Associations (MINDAS)
55. Serdang Bharu School Alumni Youth Section
56. Sinui Pai Nanek Sesnzik (SPNS)
57. Solidarity Mahasiswa Malaysia (SMM)
58. Suara Rakyat Malaysia (SUARAM)
59. Subang Jaya Samirithi
60. Tamil foundation
61. Tenaganita
62. The Kuala Lumpur and Selangor Chinese Assembly Hall – Youth Section
63. UM Association New Youth 马大新青年协会 (UMANY)
64. Women's Aid Organisation (WAO)
65. Writers Alliance for Media Independence (WAMI)
66. Youth for Change (Y4C)

新闻详情请阅读:

坚持霹民联政府合法国阵非法
66组织吁重新选举解宪法危机

Tuesday, February 17, 2009

"面向太阳,勇敢向前"

2月18日,坤成校友会在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召开“公民社会团体紧急记者会”,以《面向太阳,勇敢向前》为题,呼吁黄洁冰收回请辞成命,并要求雪兰莪州务大臣卡立依布拉欣及民联各党领袖拒绝她请辞。

本团副财政戴炳灿代表出席。本团卸任团长戴炳煌也有出席。

以下为联署全文:

"面向太阳,勇敢向前"

——吁请雪州行政议员暨武吉兰樟州议员黄洁冰收回呈辞

我们以下公民社会团体,齐声呼吁雪州行政议员暨武吉兰樟州议员黄洁冰面向太阳,收回呈辞,不让政治迫害得逞,勇敢向前。同时要求雪州州务大臣丹斯里卡立及民联各政党领袖,考核黄洁冰的政绩及保障政治工作者的健康环境,包括朝野政党女性议员的安全,以拒绝她的请辞。

我们认为,

1.黄洁冰在这起事件中是受害者,接受她辞职的决定无疑将纵容造事者侵犯个人隐私,破环他人信誉的卑鄙行为,并正中别有居心者下怀。我们不认同她的辞职行动,这对选民及受害者没有好处,并严厉谴责及制止这些卑鄙行为的加害者。

2.女性政治工作者在父权文化的政治氛围下,所面对的挑战比起男性政治工作者来说是更加严峻与艰辛的,而黄洁冰行政议员作为一位积极求变、突破重围的新女性,是值得被鼓励与肯定的。

3.社会正义不允许我国的政治斗争陷入人身攻击的"伪道德",我们应该拒绝这种不健康的政治文化,我们应该推崇政绩能力为上,政策竞争为准的政治文化,而不是揭人隐私、捏造罪状的污蔑行为,这并非是成熟而具正当性的政治行为。

所以,我们一致强烈要求雪州行政议院各成员拒绝接受黄洁冰的辞呈,不让她成为卑鄙政治的牺牲者,我们要一个有能力、有政绩的政治工作者,任何非罪恶及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事务,都不应该成为其辞职的理由。

联署团体:
1. 坤成校友会
2. 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
3. 隆雪华堂妇女组
4. 隆雪华堂青年团
5. 隆雪华堂合唱团
6. 雪兰莪福建会馆妇女组
7. 雪兰莪福建会馆青年团
8. 雪隆理华同学会
9. 雪兰莪社区自强协会(EMPOWER)
10.新纪元学院校友会
11.新纪元学院学生会
12.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WAMI)
13.沙戥新村学校校友会青年团
14.林连玉基金公民社会促进委员会
15.雪隆潮州会馆妇女组
16.雪隆德教会紫芳阁
17.马来亚大学华文学会
18.马来亚大学新青年协会
19.马来亚大学亲学生阵线
20.动力青年(Youth for Change)
21.雪隆广西会馆妇女组
22.霹雳大专青年社
23.雪隆尊孔校友会
24.雪隆海南会馆妇女组
25.雪隆兴安会馆妇女组
26.Friends of Kota Damansara(FOKD)
27.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学运)
28.妇女援助中心(Women's Aid Organisation)
29.全国大专联谊会
30.Bar Council Human Rights Committee
31.博大华文学会
32.理大华文学会
33.雪隆校友联
34.雪隆校友联青年团
35.Persatuan Sahabat Wanita Selangor
36.St. John Ambulans 'M' KSTS
37.Persatuan Masyarakat Selangor & Wilayah Persekutuan(PERMAS)
38.妇女发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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