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11, 2008

阿末言论可谴责,但坚决反对内安法和煽动法对付

针对有些人士和单位提出以《内安法令》和《煽动法令》以对付阿末依斯迈,雪兰莪福建会馆青年团(雪福青)坚决反对此提议。

《内安法令》和《煽动法令》是当年殖民者及执政者用以对付异议者的法令,至今已经严重不合时宜。《内安法令》和《煽动法令》很容易被当作是政治提控的工具,因此很多国家已停止使用这些法令。可是,我国一些人士仍让提出使用《内安法令》和《煽动法令》。

使用《内安法令》和《煽动法令》将冲击我国民主,也违反了言论自由的原则。我们不应该对《内安法令》和《煽动法令》的使用持有双重标准。《内安法令》和《煽动法令》绝对不应该用来对付良心人士,但也同样的不应该被用来对付发表极端言论者。《内安法令》和《煽动法令》必须被检讨及废除。

雪福青认为,发表“华人寄居论”的阿末依斯迈该由国阵处置,如果国阵没有惩罚他,就让选民惩罚他,而非藉由法律对付他。况且选民的选票力量是强大的。

我等呼吁社会各阶层人士和各社团除了严厉谴责阿末依斯迈,也必须站稳反对使用《内安法令》、《煽动法令》等所有恶法的立场。雪福青认为人民百姓已经突破种族格局,《寄居论》等言论只不过是政客炒作以捞取本身族群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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